四川广安:2022年受理投诉举报7354件 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居榜首     DATE: 2024-11-24 23:10:50

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(记者刘铭)1月11日,川广记者获悉,安年2022年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、受理投诉、投诉举报15514件。举报件广其中,告违受理投诉6118件、法行举报1236件,为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2.11万元。报居榜首受理的川广投诉中,质量投诉上升明显,安年一般食品类投诉急剧增长。受理受理的投诉举报中,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居榜首,举报件广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告违举报量上涨。

根据投诉性质,质量类投诉1757件,占投诉总量的28.72%;食品安全类投诉1244件,占投诉总量的20.33%;合同类投诉878件,占投诉总量的14.35%;售后服务类投诉659件,占投诉总量的10.77%;价格类投诉494件,占投诉总量的8.07%;不正当竞争类投诉141件,占投诉总量的2.31%;其他投诉945件,占投诉总量的15.45%。其中,价格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,占投诉总量的63.40%。

在商品类投诉方面,共受理商品类投诉4338件,占投诉总量的70.91%。其中,一般食品类1970件,占商品投诉总量的45.41%;服装鞋帽类418件,占商品投诉总量的9.64%;家居用品类312件,占商品投诉总量的7.19%。这三类投诉位于商品类投诉前三位,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2.24%。

在服务类投诉方面,共受理服务类投诉1780件,占投诉总量的29.09%。其中,餐饮和住宿服务类551件,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0.96%;文化、娱乐、体育服务类191件,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0.73%;美容、美发、洗浴服务类168件,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9.44%;这三类投诉位于服务类投诉前三位,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1.13%。

据分析,投诉热点呈现三个变化。一是质量投诉上升明显,主要问题有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质量与实际不符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履行三包责任,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,经营者拒绝赔偿等。二是一般食品类投诉急剧增长,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食品过期、变质、有异物经营者不予退赔;部分经营者以次充好、缺斤少两、低标高结、虚假宣传等问题。三是餐饮住宿类投诉略有上涨,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餐饮食品腐败、变质、有异物,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引发消费纠纷;餐饮单位违规收取餐位费;消费者充值后餐饮单位关门跑路;受疫情影响消费者要求取消订餐,餐饮单位不退定金;预定酒店退费纠纷、无故涨价、安全措施不到位、预交订金被充值等。

根据举报情况分析,2022年共受理举报1236件,其中广告违法行为居榜首。主要涉及经营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“天然、专供、首选、第一、百分之百”等用语,夸大治疗效果并作出保证、利用患者治疗前后对比照做宣传、宣称一般食品有保健功能等。

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上涨,共接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类举报187件,位列第二。主要涉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与宣传不符、不兑现承诺、虚假宣传、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、诱导消费、故意隐瞒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等。

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略有上升,共接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类举报163件,位列第三。主要涉及食品经营单位掺杂掺假、违规销售槟榔、销售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、食品包装配料表不符合要求;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、超范围使用添加剂、对使用过的锅底油进行二次提炼等。

责任编辑:赵英男上一条:江西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下一条:福建厦门:保“价”护航 托稳市民“菜篮子”